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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|市場需求與目標客戶

市場調查應從客戶需求開始,而不是只蒐集產業規模或企業名單。以海外金屬加工廠向日本製造商供應零件為例,除確認企業是否使用同類產品,還應了解材質、加工精度、品質、交期及供貨能力等要求。
應區分『可能使用產品的企業』與『目前有採購需求的企業』。前者是潛在客戶名單,後者才值得優先投入商務開發資源。
- 目標產業:哪些產業與企業可能使用產品?
- 實際用途:用於製造、維修、設備更新或定期消耗?
- 採購規模:單次購買、定期補貨或長期供應?
- 採購重點:價格、品質、交期或技術支援?
- 更換供應商:現有供應商是否存在價格、產能或交貨問題?
02|競爭與產品定位
日本市場可能已有本地供應商、進口品牌與其他海外競爭者。即使價格較低,也不一定足以讓企業更換既有供應商。
可將優勢歸納為特殊加工能力、小批量彈性、穩定品質或較短交期,但這些優勢應對應客戶需求,並有實際資料或供貨能力支持。
- 產品規格:材質、尺寸、精度及性能是否符合需求?
- 品質穩定:能否提供一致品質與檢驗資料?
- 價格條件:加入物流、關稅與其他費用後是否仍具優勢?
- 交期產能:能否穩定交貨並因應訂單變動?
- 溝通服務:能否處理日文商談、技術問題與客訴?
03|日本企業採購與供應商審查

確認採購需求時,先問用途、規格、預估數量、評估部門與預計時程,再判斷是否值得投入樣品或拜訪。接觸到業務窗口,不等於已獲採購核准。
04|銷售通路與合作角色

市場調查階段先比較直接供貨與經銷通路:誰開發客戶、負責進口、承擔庫存、收款及售後?將各方費用與所需人力列清,判斷哪種模式能持續運作。
05|產品法規、進口文件與門檻
產品有市場需求,不代表能直接進口或銷售。日本法定要求依產品種類、材質、用途及分類不同;日本客戶的內部品質標準,也不一定等同法律義務。
應確認產品法規、測試與標示要求、進口限制、HS Code、原產地、適用關稅與日本進口消費稅。HS Code 須依商品實際特性判定,不能僅以中文品名推測。
FOB、CIF、DAP、DDP 等 Incoterms® 條件涉及運輸、保險、進口清關及稅費的責任分配,應於報價與合約清楚約定。下列文件依產品及交易條件提供,並非每批貨均全部強制要求。
- Commercial Invoice:商業發票。
- Packing List:裝箱單。
- Bill of Lading/Air Waybill:海運或空運文件。
- Certificate of Origin:依原產地、關稅與客戶要求提供。
- 產品資料:材質證明、規格圖面或檢驗報告(視品項)。
- 特殊文件:管制產品可能另需許可、測試、標示或申報。
06|交易成本與利潤試算
先分清進口資金與利潤
以下是假設進口1,000件一般工業商品的試算,全部以日圓計。假設FOB商品價180萬、運費18萬、保險2萬,無其他課稅價格加算項目;示範關稅率5%、進口消費稅合計10%,無其他內國消費稅。實際稅率須依HS分類及原產地確認。
| 項目 | 計算/金額(日圓) |
|---|---|
| 商品+至日本進口港運保費 | 1,800,000+180,000+20,000=2,000,000 |
| 關稅課稅價格/關稅 | 2,000,000 × 5%=100,000 |
| 進口消費稅課稅標準 | 2,000,000+100,000=2,100,000 |
| 消費稅及地方消費稅 | 163,800+46,200=210,000(合計10%) |
| 日本端通關服務與配送支出 | 另假設90,000;不重複計入上述稅金 |
| 上述項目的資金需求 | 2,000,000+100,000+210,000+90,000=2,400,000 |
| 按1,000件平均 | 每件需準備2,400日圓 |
進口消費稅須先列入資金安排;能否作進項稅額扣抵,依申報資格與文件確認,不能直接當作固定損失或自動剔除。再加入倉儲、檢測、通路及售後費用,對照售價與預計銷量,才能判斷利潤。
07|調查結論與下一步
調查結論|假設示例
以工業零件為例,把調查結果轉成下一步,而不只交付企業名單。
| 觀察 | 還缺什麼 | 下一步 |
|---|---|---|
| 有企業使用同類零件 | 是否願意更換供應商、目前採購量。 | 先接洽少數候選企業,確認規格與採購需求。 |
| 產品有小量生產優勢 | 日本買方能接受的交期、品質證明與價格。 | 準備規格表與樣品條件,測試買方反應。 |
| 已完成初步進口資金表 | 售價、通路費、售後與回款時間。 | 補齊採算及資金週轉條件,再決定是否試單。 |
TUKISUMI 可依產品與問題協助日本在地資料蒐集、企業聯繫與商務溝通。詢問時請提供產品類別、目標買方、既有資料,以及希望據此作出的決定。
